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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山伯劳汉塘风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2-05 09:11:45 来源:http://www.gxzgzh.com 分类:新闻中心 次浏览

灵山伯劳汉塘风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

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
 

灵山伯劳汉塘风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,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等进行第二次公示,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,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、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
1、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连接:

   链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6_wQGAgrKxyQnc371P9RxQ?pwd=kig1

   提取码: kig1

2、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连接:

   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bRUp3Hd9KzXDDgD6QZldRw?pwd=qpvt

   提取码: qpvt

3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可询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取。

二、征求意见公众范围

与本工程相关的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、武利镇及文利镇一带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。

三、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意见可以以网络填写、发邮件、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。(注:请公众发表意见同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,以方便回访,谢谢。)

四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宣经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15845852881
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
地址:南宁市高新大道安吉万达

联系人:陈工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电话:19977180225

电子信箱:307636328@qq.com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,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间提出环保意见或建议。

 

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

​2024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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